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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中学功能完善及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一标段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6-20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泰兴中学功能完善及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一标段(略)泰兴中学功能完善及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二标段2024-06-(略)第一章招标公告
(略):D(略)0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中学功能完善及环境整治工程已经由(略)批准建设,(略)(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兴中学功能完善及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略)
2.2工程规模:主要实施灌木地被26635平方米,种植苗木303株,(略)面15892平方米,外立面增色16000平方米;配套实施景观工程。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略)
标段名称:(略)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D(略)(略)
泰兴中学功能完善及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一标段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泰兴中学功能完善及环境整治工程的园林绿化景观等工程施工。
1096.0
2.5付款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若职称证书显示专业不明确,则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评审表”证明其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略)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略)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略)
③在其他单位:(略)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略)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略)
(6)其他
①?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略)
③?自2024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略)
⑤□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7)?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2023年6月-2024年5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略)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略)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的综合性园林绿化类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略)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略)(略)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情形①、3.3(4)情形②、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略)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略)
4.1招标文件获取:(略)
4.2招标文件获取:(略)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略)”是指:(略)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略)(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略)
招标代理:(略)
(略)
地址:(略)
永信大厦1幢306
地址:(略)
(略)
电子邮箱:(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人:(略)
施沐言
联系人:(略)
茅莘
电话:
(略)9
电话:
(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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