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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医疗保障局:长沙县县域内医保协议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湖南 - 长沙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功能及要求:1、对(略)域范围内约850余家(含后期新增)协议药店各类型医保费用按月进行受理、审核、结算、核对、清算。2、及时协调处理协议药店及参保结算对象的各类相关结算问题(含政策、系统、咨询、投诉等)、政策及待遇解答等日常事务。3、处理与药店结算业务相关的其他衍生业务(如:智能审核、扣款录入核对、数据统计、报表、金额对账等)。4、须配备相关方面专业人员,(略)(后简称:(略))需要协助开展医保协议药店的稽核。5、按时完成采购人:(略)
二、相关标准:供应商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数据、信息等资料进行保密,并严禁用于本项目涵盖范围之外的任何地方,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后和采购人:(略)
三、技术规格:供应商应建立风险管控制度、系统和流程,能够控制医疗风险,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协议药店基本医保资金安全,防范操作风险。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1、对(略)范围内医保协议药店发生的医保结算费用进行审核,确保结算费用符合政策规定,结算金额准确,确保每笔支付依法依规。2、严格把握业务办结时限,及时结算支付,(略)要求落实,目前规定为自医保协议药店提交结算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有上级部门新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落实)完成初审、复审、领导审核和资金拨付全流程。(略)内部理由和规程推诿、拖延支付。3、(略)同步,未经采购人:(略)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加强(略))文件要求,按一次性整体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略)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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