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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郯城街道新埠村0223号1幢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山东 - 临沂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山东 - 临沂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山东省(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7月08日10时至2024年07月0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人民法院,(略)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略)房产
该标的仅限本村(新埠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
买受人须临时垫付被执行人在本次拍卖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然后凭借税务部门的相关票据从本次拍卖款项中支取相应的金额。
议价:(略)
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与未知瑕疵。
2、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交割事项,自行与承租人协商交房事宜。
3、房产、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的实际面积、用途,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证载数据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4、如有房屋结构以及现有使用情况与发证时规划设计及用途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略)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费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买受人于开拍前自行至相关单位:(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7月0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次拍卖标的案件当事人、以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视作为通知送达。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略)提示报名缴纳拍卖保证金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买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转入法院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资格问题、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按悔拍处理)、或违反《拍卖公告》、《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致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时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相关差额,拒不补交的可以强制执行)、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竞买结束后7日内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执恢69号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略)(略)支行
(略)(略)(略)546
2、(略)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执行法官咨询电话:(略)(闻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略)
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山东省(略)人民法院
2024年06月21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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