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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南侧地块资产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略)批准,现对合一南侧地块资产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处置标的物概况:
(略)
资产名称:(略)
位置
面积(亩)
竞标底价
(万元)
竞标保证金(万元)
竞价开始时间
1
合一南侧地块
(略)建新村建新雄心郑舍组
南侧土地面积56.19亩
1130.39
150
2024年7月22日15时
二、处置要求:
1、资产按现状处置,竞标人需要到资产持有人处了解标的物的现实状况,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物的情况。竞标人如参与报价视同已充分了解资产的现状并完全理解竞标文件,竞标成功后须全面响应竞标文件的要求。
2、合一南侧地块成交后不得闲置超过一年,新上项目须符合(略)经济(略)产业定位。
3、竞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实体经营业绩,中标后3日内须将新上项目和企业资格资信等材料报送到(略)经济发展局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相关材料送至资产持有人处,成交人的新上项目还须经过(略)有关职能部门联合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成交金额交纳方式:(略)
四、竞价方式:(略)
1、本次竞价活动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20分钟内各竞标人按竞标规则自由竞价。
2、此次标的加价幅度为:加价幅度为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3、当一个标段只有一人参加竞标时,竞标报价时至少加一个加价幅度方可成交。
4、竞标服务费不计入报价,额外支付。
五、保证金交纳、处置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1、本次竞标的应缴保证金数额参照上表(“处置标的及概况”)。
2、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竞标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略)退回,竞标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处置合同”。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交易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5时
六、竞标人应具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标。竞标人应先与资产持有人预约实地勘查,竞标人应在参加竞标前做好一切标的物的咨询和勘查工作,充分了解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和形态,且不得以事先未看样或未进行咨询等任何理由反悔。
七、竞标人报名方式:(略)
1、凡自愿参与竞标的单位:(略)
2、竞标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竞标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和成交人三者须一致。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5时
八、竞标服务费:中标人须按照(略)(略)76889。(按资产成交价计)
九、合同签订和成交公示期限
1、竞价人中标后3日内,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资产持有人签订《资产处置合同》等并同时支付全额成交价款,汇入资产持有人指定账户(竞标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若成交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完成签约手续,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成交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处置,(略)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略)仅就资产持有人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竞标人一旦作出竞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标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资产持有人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竞标人在竞标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标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标的,由竞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资产持有人及主管部门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交易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十一、质疑或投诉程序:
竞标人认为本次竞标文件、竞标过程和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资产持有人或招标代理:(略)
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略)
十二、联系人:(略)
资产持有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监管部门:江苏建湖经济(略)管理委员会、中共江苏建湖经济(略)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投诉受理部门:江苏建湖经济(略)管理委员会、中共江苏建湖经济(略)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联系方式:(略)
(略)
2024年6月21日
附件:竞标文件-合一南侧地块资产处置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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