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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嘉惠食品有限公司生猪供应服务商合作项目第一次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生猪供应服务商合作项目((略)(略)QYG3A615)的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变更:
一、变更信息
(略)
变更涉及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1
投标邀请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30分。
2
投标邀请函
十、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9时30分。
3
二、招标项目技术要求(二)投资建设2.1投资建设
(7)其他设备设施:除上述必须配套的服务或设备设施外,中标人可根据生猪养殖场所建设需求以及自身运营情况对场地进行特色设计并投入相应的设备设施。
(7)其他设备设施:除上述必须配套的服务或设备设施外,中标人可根据分拣场地建设需求以及自身运营情况对场地进行特色设计并投入相应的设备设施。
4
二、招标项目技术要求(三)运营管理3.3运营管理要求
(5)(略)域内(包括(略)域)的一切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负责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增设、更换和保养等。中标人必须加强除臭设备、排污设备、通风降温设备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并确保排放指标符合招标人:(略)
(5)中标人在运营期间拥有(略)域及(略)域内的设施设备的使用权,(略)域内的一切设备设施由中标人负责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增设、更换和保养等。中标人必须加强除臭设备、排污设备、通风降温设备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并确保排放指标符合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及填补工作。上述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略)
5
(略)分拣场地管理合作合同第五条投资建设
(7)其他设备设施:除上述必须配套的服务或设备设施外,乙方可根据生猪养殖场所建设需求以及自身运营情况对场地进行特色设计并投入相应的设备设施。
(7)其他设备设施:除上述必须配套的服务或设备设施外,乙方可根据分拣场地建设需求以及自身运营情况对场地进行特色设计并投入相应的设备设施。
6
(略)分拣场地管理合作合同第六条运营管理
(1)(略)域内的水电费:甲方提供现有供水供电容量,合作期内乙方的水电费用按其实际使用量向甲方交付水电费。甲方按供水部门的收费标准(当期基本水费及污水处理费的单价)向乙方收取当期应交的水费;甲方按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当期高峰时段单价)向乙方收取当期应交的电费。在分拣生猪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用电、用水。乙方因不规范用电、用水,导致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最终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略)域内的水电费:甲方提供现有供水供电容量,合作期内乙方的水电费用按其实际使用量向甲方交付水电费。甲方按供水部门的收费标准(当期基本水费及污水处理费的单价)向乙方收取当期应交的水费;甲方按甲方现有分拣场地的电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当期应交的电费。在分拣生猪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用电、用水。乙方因不规范用电、用水,导致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最终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7
(略)分拣场地管理合作合同第六条运营管理
(5)乙方在运营期间拥有(略)域及(略)域内的设施设备的使用权,(略)域内的一切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增设、更换和保养等。乙方必须加强除臭设备、排污设备、通风降温设备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并确保排放指标符合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及填补工作。上述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控管理质量。在运营期满或乙方中途退出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所有设备设施的移交工作,保证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
(5)乙方在运营期间拥有(略)域及(略)域内的设施设备的使用权,(略)域内的一切设备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包括设施设备的增设、更换和保养等。乙方必须加强除臭设备、排污设备、通风降温设备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并确保排放指标符合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按要求做好各类物品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及填补工作。上述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控管理质量并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日常巡查及维修保养工作。
8
(略)分拣场地管理合作合同第七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2、合同期内,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将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甲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赔偿。乙方需在合作期内提前解除合同中途退出的,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署终止协议后,乙方方可允许退出,但须按以下要求承担责任并缴交相关费用。
2、合同期内,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将没收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需在合作期内提前解除合同中途退出的,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署终止协议后,乙方方可允许退出,但须按以下要求承担责任并缴交相关费用。
9
(略)分拣场地管理合作合同第九条免责约定
2、如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权,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因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导致本合作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标的物已设定抵押权,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因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导致本合作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新的权利人延续本合作项目,确保合作场地的抵押权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无法与新的权利人延续本合作项目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赔偿乙方尚未履行期间的投资成本(在项目竣工后通过第三方工程结算的投资额)损失【计算公式:乙方尚未履行期间的投资成本损失=乙方的投资成本×尚未履行期间占整个运营期间的比例】。
10
(略)分拣场地管理合作合同第九条免责约定
3、乙方在合作期间,(略)政建设或规划拆迁(含收储、征地、房屋征收等情形)需要收回标的物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按照甲方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中约定时间内迁出并交还标的物,甲方除退回未到期已收取的场地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无息)外不作其他任何补偿、赔偿和安置。
3、乙方在合作期间,(略)政建设或规划拆迁(含收储、征地、房屋征收等情形)需要收回标的物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按照甲方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中约定时间内迁出并交还标的物,甲方除退回未到期已收取的场地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无息)外,将政府给与本项目新增设施设备补偿部分,由甲方按照乙方尚未履行期间的占比给与划补【计算公式:划补金额=政府给与本项目新增设施设备补偿金额×乙方尚未履行期间÷9年】。
二、其他补充事宜
1.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执行;
2.若本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三、联系方式:(略)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2.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传真:(略)5;邮编:528000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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