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氧站新建项目采购意向公告(补充)
为便于服务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
(略)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液氧站新建项目
为做好新的氧舱供气保障工作,
(略)基础实施规划调整,提报液氧站新建规划
详见附件1
146.4
2024年5月
注:1.本次需求公开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邮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意见反馈方式:
(略)
(一)反馈时间:4月8日至4月10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略)
(四)材料递交方式:
(略)
邮件主题:“液氧站新建项目”+公司名称:
(略)
邮件内容:
(略)名称:
(略)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
(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介绍信》并附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结合附件1内容及公示需求填写《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
(五)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略)
(六)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七)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八)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九)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院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院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采购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购相关信息在“
(略)”(
(略))
(略)上发布。
三、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附件【附件1-采购需求计划表.docx】已下载次附件【附件2-意见、建议反馈表.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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