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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跟踪审计中标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发布日期:2024-06-21
所属地区:安徽 - 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EP-DSQT(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略)
中标人地址:(略)
中标金额:160000.00元
中标人的评审得分:87.8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复新河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坡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跟踪审计服务。其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及绩效评价并承担相关专业技术性咨询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程序的审计、工程管理情况的审计、工程投资情况的审计、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等。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0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略)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文报(组长)、郑新智、刘玉长、马雷、张鸿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及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水利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招标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招标人:(略)
名称:(略)
(略)(略)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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