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Ⅱ标2024-06-
(略)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Ⅱ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90号(项目代码
(略)-
(略)-0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财政30%,市财政70%,
(略),
(略),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Ⅱ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以排涝为主,兼顾
(略),水闸总净宽110米,泵站总排涝流量60立方米每秒、总引水流量30立方米每秒。建设周期约36个月。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424109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镜湖整治,梅山江、潞庄横江、横湖河、泮河江、立岱江和盐长江六条河道整治总长约7.37公里,新建护岸约21.40公里,拆除桥梁14座,新建水闸11座,新建闸站4座,闸站泵组设备及电气设备采购(或制造)与安装。镜湖周边各连接支流处新建水闸11座,总净宽250米;新建闸站4座,水闸总净宽110米,泵站总排涝流量60立方米每秒、总引水流量30立方米每秒。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标底预算。本标段工程造价约70000万元(具体以审定后的标底为准),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要求2024年12月底完成本标段合同产值的40%,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合同条款)。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略)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它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07月18日,登录(
(略).gov.cn:6081/TPBidder/)(
(略)名称:
(略)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8日09:30时,
(略)四楼指定开标室。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5.3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略)
7监管机构:
(略)
8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312000邮编:310000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0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2024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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