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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上屋小学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6-24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标名称:(略)
项目类型:服务类
招标方式:(略)
一、项目概况:
根据《(略))要求,(略)(略)上屋小学现接受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将采用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略)
(略)(略)上屋小学(1—3年级)(4—6年级)预计在校午餐需求人数共约1000人(两年级段各约500人)(实际用餐人数以最终确定午餐人数为准,投标商应意识到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学生实际就餐人员可能减少。学校对可能出现的就餐人员减少情况不做任何保证。)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参与投标的配餐单位:(略)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略)
3.集体配餐单位:(略)
4.集体配餐单位:(略)
5.集体配餐单位:(略)
6.集体配餐单位:(略)
7.集体配餐单位:(略)
8.集体配餐单位:(略)
9.集体配餐单位:(略)
10.集体配餐单位:(略)
11.集体配餐单位:(略)
12.集体配餐单位:(略)
13.集体配餐单位:(略)
14.集体配餐单位:(略)
15.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略)
17.集体配餐单位:(略)
18.集体配餐单位:(略)
19.中标企业需承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如果违反,将向上级反映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20.投标企业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没有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备注:以上涉及的所有证件、证书合同,交复印件(盖上公章),必要时验原件。
三、发布公告时间:
2024年6月24日
四、投标资料收取时间:
投标人投标文件(纸质文件内含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光盘1份)盖章密封好,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24年6月28日17:00之前,送至(略)上屋小学相关负责人收。(超时送达的资料不予收取)
五、投标地址:(略)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综合评分方法及步骤:
1.在不少于5家(含5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如果符合资质的投标企业不足5家,则重新招标。
2.由学校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招标小组组织有关成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表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3、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5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也可提出到该企业正在供餐的学校,由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招标小组成员选择其中一批次学生餐进行试餐。考察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供餐距离、餐品质量、供餐价格等因素,由学校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招标小组组织有关成员打分,确定供餐企业的最终名次。
4.若有效投标企业超过5家(含5家),我校将确定4家预中标单位:(略)
学生午餐价格由学校午餐午休专项工作组和配餐企业协商确定后,由配餐企业向各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收取。配餐期限为合同约定供餐日期至2025年7月31日。学校与中标供餐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前,设定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再根据试用期情况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由“上屋小学学生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用餐满意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七、相关时间安排:
1.开标时间、地点:(略)
2.实地现场考察时间:(略)实地现场考察。
3.投票时间:2024年6月29日
4.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
八、投诉电话
区教育局纪检审计科:(略)
区教育局安全科:(略)
学校办公室:(略)-8201
(略)(略)上屋小学
2024年6月24日
附件:
1.上屋小学学生校外午餐配餐服务招标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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