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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肆玖酒业有限公司兰家湾项目(一期)(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发布日期:2024-06-25
所属地区:贵州 - 遵义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6月25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7月22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项目计划拟建设生产车间9栋、酒库2栋、办公用房1栋、(略)1栋、制曲车间1栋,废水收集池一座5000m3,总占地面积155982.6m2,建筑面积157789.24m2。本次新建产能5000吨。本项目不设置包装车间和勾兑车间,不生产成品酒。
(二)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22年11月02日取得(略)(略)MAALPKA843001U)。
(三)建设过程、执行情况及环保投资情况
(略)总投资为12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58万元,占总投资的0.13%。
(四)验收范围
(略)兰家湾项目(一期)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范围主要为:3#、4#、5#、6#、9#制酒车间共378个窖池及其配套设施、(略)(包含食堂)(略)、公用工程(包含给、排水、消防、供热供电)、污水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锅炉房(3台锅炉以及相关环保设施)、临时磨曲库(及相应除尘设施)等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变动情况如下:①制曲车间未建成,因生产需要在制酒车间5#的架空层组建了临时磨曲库,(略)并由1个15m排气筒排放废气;②污水收集池处未安装视频监控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此外实际产生污染物及防治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基本无重大变动情况。运营期各项污染源基本可得到有效处置,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大气
食堂油烟:已安装经过高效静(略)外部排放;锅炉废气:(略)由3根15m排气筒排放;临时磨曲库曲块破碎粉尘:已安装脉冲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施臭气、酒糟恶臭、无组织粉尘:企业已在污水收集池处加强绿化;酒糟日产日清;已强制通风,增加换气次数。
2、水环境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自流进入污水收集池,(略)。生产废水经厂内污(略),已安装流量计。已建设雨水收集池320m3。
3、固体废物
表1固废排放及防治措施
污染物
治理措施及排放去向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餐厨垃圾
设置专门的收集桶进行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单位:(略)
设置专门的收集桶进行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单位:(略)
原料收尘
回收作为酿酒原料
已回收作为酿酒原料
酒糟
每年进行招标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略)
每年进行招标外售给有资质的单位:(略)
废离子交换树脂
由厂家进行回收
已建设25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略)
废机油
建设5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略)
污水收集池污泥
需进行采样鉴别,交由水泥窑协同处置或焚烧发电处置
验收阶段暂时未进行过污泥处置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监测,营运期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收集池出口水质检测结果排放口所测项目的两日监测结果能达到签订的白酒废水处理厂规定进水浓度,协议见附件。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临时磨曲破碎除尘经脉冲除尘处理后的两日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二级排放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锅炉废气的两日监测结果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所测点臭气浓度两日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新改扩建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所测点NH3-N和H2S能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略));厂界无组织排放所测点颗粒物两日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在51.9~55.0dB(A)之间,夜间厂界噪声在47.0~49.2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诉,(略)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各项环保设施及消防设施齐全,不存在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能较好地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建设过程中较好地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各种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各项环保设施均已配套建设完善,且运行正常,能够保证达标排放,满足环保要求。
七、公示日期:2024年6月25日
(略)兰家湾项目(一期)(部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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