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尾站轨道衡新建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略)海口车务段。项目资金已到位。按照(集团办计发〔2023〕75号)《
(略)零小工程管理办法》规定,
(略)公开发布采购信息后,
(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进行竞争性谈判评审,以最低竞价法确定承包单位:
(略)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和内容
2.1工程概况:水尾站新建一套不断轨无梁式轨道衡1套(含超偏载功能),
(略),
(略),
(略),对既有1间房屋(16.2㎡)进行改造作为设备房。具体为水尾站轨道衡新建施工图全部内容。
2.2工程总投资:
(略).0元(含税价),其中建筑工程费672408.0元,安装工程费84371.0元,设备工器具费799347.0元、勘察设计费46684.0元、安全生产费15136.0元,基本预备费32359.0元。公开招标采购上限价为
(略).0元(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费+安全生产费)。
2.3建设工程
建设总工期6个月(暂定,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
按照水尾站轨道衡新建施工图要求标准化组织施工,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确保全部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6其他:本次工程施工最高采购限价为
(略).0元(含税)。
3.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对谈判响应人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
(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2其他要求:
(1)人员、设备、财务、资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要求。
(2)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新建轨道衡需取得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
(4)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5)
(略)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
3.3资格审查方式:
(略)
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7月3日15时00分,地点:
(略)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5.联系方式: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570312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略)海口车务段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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