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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吴卫敬)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4-06-25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征收人:(略)
被征收人:吴卫敬((略)(略)**********),地址:(略)
因“(略)(含小榄支线)”项目建设需要,根据《(略)(含小榄支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委)〔2020〕7号),经省政府批准,同(略)地”吴卫敬的青苗实施征收。
因被征收人吴卫敬一直未能与补偿安置实施单位:(略)
一、被征收青苗的基本情况
位于(略)地”,青苗所有权人为吴卫敬,详见《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
二、被征收青苗补偿
被征收青苗补偿:27,79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柒佰玖拾伍元整)。
三、补偿安置方式:(略)
所涉青苗按一次性货币补偿不作安置形式进行补偿。
四、其他事项
被征收人应当在本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本征地补偿安置决定书与补偿安置实施单位:(略)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略)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征收补偿决定的,本政府将发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被征收人在责令限期交付土地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不交付土地的,本政府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略)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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