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
(略)
1.2
(略)/包号:【CZ
(略)】。
1.3项目类别:【服务类】。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通过询价的方式:
(略)
(略)
被检设备
单位:
(略)
含税单价限价(单位:
(略)
备注
1
燃气报警器
次
420
2
绝缘靴
次
200
3
绝缘手套
次
200
4
高压验电器
次
500
5
温度计(棒式)
次
75
6
电子天平
次
670
7
红外线测温仪
次
450
8
数字温度计
次
450
9
温控器
次
450
10
消防压力表
次
30
11
计重砝码
次
100
12
电热恒温箱
次
500
13
电热干燥箱
次
500
14
温湿度表
次
180
15
电子秤
次
60
16
地磅
次
500
17
安全阀
次
20
18
可燃气体探测器
次
42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
(略)
3、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
(略)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服务。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最高含税单价限价×97.5%。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6【服务】地点:
(略)
(略)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略)
【服务】时间
1
(略)计量器具检定项目
(略)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略)或采购人:
(略)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2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
(略),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
(略)
2.4与采购人:
(略)
2.5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略)参加本次询价,
(略)的授权。(注意:
(略)、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略)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7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
(略)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
(略)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
(略)
2.8其他要求:具有国家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所必须的资质证件(提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和CNAS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9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4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任一天)开具的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
(略)”的完整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
(略)
3、、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获取:
(略)
3.1获取:
(略)
3.2询价文件获取:
(略)
详见https://
(略).htm
4、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14:30】,
(略)递交响应文件。
4.2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略)
5、联系方式:
(略)
5.1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6、、澄清、澄清、异议、
(略)径
6.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
(略)
6.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略)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电话:
(略)
6.3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略)采供部
联系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6.4
(略)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
(略)
阶段
资格预审阶段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
(略)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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