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略)13)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材料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技术部分评审条款中“产品技术能力”第四项分值3分不变,评分子项目指标中“投标人所投的RPA软件通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组织的RPA系统和工具产品能力测评,能够提供RPA系统和工具产品能力评估证书,其中4项子标准:“开发测试模块”、“工作执行模块”、“管理监控模块”、“AI能力模块”,全部满足3+级以上的得5分,只有3项满足3+及以上得3分;只有2项满足3+及以上得2分;只有1项满足3+及以上得1分;3级以下或没有不得分。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的RPA软件通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组织的RPA系统和工具产品能力测评,能够提供RPA系统和工具产品能力评估证书,其中4项子标准:“开发测试模块”、“工作执行模块”、“管理监控模块”、“AI能力模块”,全部满足3+级以上的得3分,只有3项满足3+及以上得2分;只有2项满足3+及以上得1分;只有1项满足3+及以上得0.5分;3级以下或没有不得分。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得分。”本通知仅是对评分子项目细则与分值不一致的勘误,鉴于上述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因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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