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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盛龙口腔清洁用品有限公司(花都厂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花(略))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略))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略)组织编制了《(略)(花(略))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以下简称《验收报告表》)。
2024年6月21日,由建设单位:(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略)
(略)(花(略),该项目采取分期建设,分期投产模式,目前,一期项目即牙膏管生产线已建设完成。一期项目主要以PE塑料颗粒、白色色母、UV油墨等为原料,经制版、印刷、切管、制管、注塑、冷却、热接、扭盖等工序年产牙膏管12亿支。
一期项目设员工6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24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3年8月,(略)编写了《(略)(花(略)(略)964843K001W),目前一期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万元。
(四)验收内容
本次验收的内容为《(略)(花(略))的一期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以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一期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内容对比,存在如下变动:
1、环评审批的注塑、制管、热接、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现变更为注塑、制管、热接、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2、环评审批的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碎料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少量逸出的破碎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现变更为破碎工序产生的塑料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交由其他单位:(略)
一期项目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其余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一期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汇同定期更换的冷却塔废水接(略)(略)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废气
一期项目注塑、制管、热接、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FQ-8516-3)排放。
未收集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颗粒物等通过车间通排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一期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一期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破碎粉尘交由相关单位:(略)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略)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KX(略)),验收期间,一期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开启,检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一期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B级标准限值中两者的较严者的要求。
(二)废气
有组织排放:注塑、制管、热接、印刷工序外排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两者的较严者的要求;总VOCs的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Ⅱ时段)排放限值(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总VOCs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略))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即: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值)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略))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略))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NMHC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两者的较严者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一期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2类标准。
(四)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核算,一期项目有组织排放的VOCs总量满足环评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略)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KX(略)),结果显示,验收期间,一期项目外排的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固体废物得到合法处置,工程建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略)
七、后续要求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外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
(二)做好日常生产、环保运行、设备维护等台帐记录及归档,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工作。
公示期: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24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与以下单位:(略)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附件1:(略)盛龙(一期)-验收报告表.pdf13.2MB,下载次数0
附件2:02盛龙(一期)工作组意见扫描件-会后公示.pdf1.9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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