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红村2.0版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南红村2.0版项目总承包(EPC)已由
(略)发展和改革局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略)-
(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略),
(略),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
(略)新槐村江南红村,建设规模:
(略)建筑:地上2层,地上建筑面积为3117.70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412.92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约13米;
(略)建筑:地上一层,局部2层,地上建筑面积为4164.38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10.7米;红线范围内占地面积为22028.61平方米,红线范围外配套改造占地面积约为27109平方米(不包括建筑物占地面积),具体技术要求、用途等详见招标文件。
2.2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江南红村2.0版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且不限于前期准备、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配合(包括供电、供水、通信等专项设计配合)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红线范围外配套改造)、拆除、战场演绎、军备场景布置、亮化及声光电、雕塑、国防展园(氛围提升)、现有剧场提升以及在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但实际未考虑的且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的施工、采购、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购、管理、验收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图纸及有关审查会议纪要、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编制说明。
①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总平面图范围内(含红线范围外配套改造)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配合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室内装修)、结构、给排水、强弱电、空调、室外配套(
(略)外排水、
(略)、体育景观小品、非机动车车棚等)、战场演绎、军备场景布置、亮化及声光电、雕塑、国防展园(氛围提升)、现有剧场提升等本工程所涉及所有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配合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政府审批、专项审查及论证、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②施工及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三通一平、施工临时设施、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项目交付及工程保修期内质量缺陷保修服务,相关准备工作及手续办理等。建筑安装工程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含室内装修)、结构、给排水、强弱电、空调、室外配套工程(
(略)外排水、
(略)、体育景观小品、非机动车车棚等)、战场演绎、军备场景布置、亮化及声光电、雕塑、国防展园(氛围提升)、现有剧场提升及所有与之相关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图、节点图等施工必须的图纸)。
③工程总承包其他管理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及工程总承包专项配合服务工作;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指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略))规定,包括承包人在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发生的协调、管理、服务等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工程总承包专项配合服务工作指配合项目实施发生的发包人明确的专项配合服务工作,并承担与之对应发生的上述二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3工程总投资:约5950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在“浙江省
(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风景园林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由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
(略)
(略)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
(略)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
(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略)
3.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略)
3.8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
(略)
(三)其他:
3.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配备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
(略)场失信黑名单(
(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略)(略)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06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略)(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
(略).
3.1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7投标单位:
(略)
四、招标方式:
(略)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
(略)上下载方式:
(略)
5.2
(略)址:①已注册用户,
(略)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图等)。②未注册用户可通过
(略)(略)“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
(略)(略)不支持IE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
(略)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略)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9日14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
(略)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略)址为:
(略).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
(略)(略)站“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电话:
(略)、
(略)
邮箱:
(略)
监督部门:
(略)
2024年06月26日
招标公告.pdf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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