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上(网址:
(略)(
(略)址),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
(略)-2层016的车位。(详见标的物调查表)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26.78万元,起拍价:18.746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18万元。
瑕疵说明:相关物业入住、
(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过户(交接)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略)办理本标的物变现过程中的社会辅助事务。
本标的物咨询电话:
(略)李女士(周一到周五9:00--17:00)。该车位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意向购买人可自行前往车位所在地周边走访。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略)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告发布后、竞买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法院均有权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中应缴纳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供暖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应于2024年8月9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116执恢37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
(略)(略)),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购买资格的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二、成交确认公示:依照《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专项咨询电话:李女士
(略)
法院咨询电话:李法官(承办法官)
(略)
张法官(财产处置)
(略)
淘宝技术咨询:
(略)
监督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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