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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HNMYZX(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46.8325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8325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因工作需要,采购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一台。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3)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付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5、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shixin/)(略)(略).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略)页截图加盖公章);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7、购买采购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略)
(2)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本单位:(略)
(3)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略)
(4)逾期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
2、磋商文件售价及保证金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保证金:6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投标截止时间。
4、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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