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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闫刘庄小区商铺(第6次)拍卖

所属地区:河南 - 商丘 发布日期:2024-06-26
所属地区:河南 - 商丘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闫刘(略)商铺(第6次)拍卖公告
(略):商产权【2023】016号
项目名称:(略)
拍卖内容: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6月28日9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略)公开拍卖(略)闫刘(略)3套商铺。标的概况如下:
(略)
标的名称:(略)
建筑面积
约(㎡)
层数
用途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1
(略)04铺
150.78
1-2层
商业
67.2
3.5
2
(略)06铺
311.15
1-2层
商业
152.52
8
3
(略)01铺
301.53
1-2层
商业
134.37
7
保证金:详见上面表格中保证金
交纳方式:(略)
交纳及到账日期:2024年6月21日9时至2024年6月27日17时
拍卖方式:(略)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房产有不动产权证书(所有房产的大证)。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过(入)户手续时,由相关管理部门做分割。
2.交纳保证金的汇款人、(略)注册的竞买人必须是同一人。
3.拍卖成交后,所拍卖房产办理过(入)户手续时,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各自的税费,但是如果过户时产生了委托人实收房款相对应税收以外的税费,其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手续交接完成之日起叁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由于买受人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房产以往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其他费用、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4.以上房产宣传面积及房屋图片仅供参考,标的物办理过(入)户手续,过(入)户时登记的实际面积范围与评估报告有出入,面积以当地房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并以展示现状进行拍卖;房屋以委托方现场实际交接为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拍卖成交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本次拍卖房产以往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其他费用、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5.在标的展示期内,竞买人可自行对拟竞买标的进行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数量与质量、(略)上发布的图片等方面进行的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按展示现状拍卖,并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还可能存在拍卖人未知的瑕疵,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现有和潜在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所有瑕疵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在拍卖预展时间内,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其瑕疵情况,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请各位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须知》,详细了解。一经应价,即视为同意所有拍卖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表述及竞买须知,且接受拍卖文件的约束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有意者,请于2024年6月27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不允许通过以下方式:(略)
展示时间、地点:(略)
(略)电话:(略)
(略)
2024年6月20日
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规,(略)(以下简称“我公司”)与竞买人、买受人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本次拍卖会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我公司坚持公开拍卖、公平竞争、公正成交、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拍卖原则,并如实将了解到的标的瑕疵情况告知竞买人。(略)络拍卖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成为买受人。
二、报名:凡具有法定资格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公民,均可参加竞买。(略)实名注册并获取:(略)
(略)上报名成立,则视为同意所有拍卖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内容表述及竞买须知,且接受拍卖文件的约束并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
三、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有意竞买者须多方位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在标的展示期内,竞买人可自行对拟竞买标的进行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数量与质量等方面进行的表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标的按展示现状拍卖,并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略)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预展时间内,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及其瑕疵情况,由竞买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应谨慎竞拍,一经应价或加价即表示认可该拍品价值、瑕疵与现状,不得反悔。中拍后又反悔的,造成拍卖失败,不再退回保证金((略)直接退到拍卖人账户)。拍卖结束后,没有中拍的,(略)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保证金。对中拍后又提出问题的,由该拍卖品的买受人自负责任,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拍卖方式:(略)
1、在网络竞价过程中,(略)从而导致竞价过程中报价错误、(略)无响应等情形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略)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略)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拍卖人、(略)站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网络受到病毒干扰、攻击;(2)网络受到他人破坏、损毁;(3)在网络应价、竞价进行时,(略)、停电;(4)出现不可预见和防范的硬件故障,如服务器突然死机等;(5)竞价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的功能设置、设备故障或使用不当等因素;(6)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略)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本人承担。因不可抗力中止或终止拍卖,委托人、(略)均不承担竞买人的一切损失。
3、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每个标的竞价分为:
第一阶段为自由竞价期,自由竞价期为120分钟,在此期间内,竞买人可以对拍卖标的自由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
第二阶段为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有效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
当限时竞价周期内有更高报价时,则进入新的限时竞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未有更高报价为止,当前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则竞价结束。竞买人在出价过程中应注意竞价时间,(略)络延时影响出价。(略)显示拍卖的最终结果为准。
六、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能提供相关竞买证明,委托人保证标的物权属无争议,但不能办理过(入)户手续。标的物还可能存在拍卖人未知的瑕疵,买受人应充分考虑现有和潜在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所有瑕疵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买成功后,标的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以往欠费(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其他费用、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八、竞买人在竞买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略)对您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略)直接退到拍卖人账户)。
九、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略)直接退到拍卖人账户)及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买受人还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视为不成交,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1、未按照约定支付佣金和成交价款的;2、以不了解标的物情况为由反悔的;3、未按约定受领拍卖标的的。
十、拍卖的中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我公司可以中止拍卖:1、拍卖标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发生争议的;2、因不可抗力或者不可避免的事件致使拍卖活动难以进行的;3、委托方要求中止拍卖或撤回标的的。上述所列情况消除后,拍卖可以继续进行。中止拍卖的,(略)全额退还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委托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包括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利息及其它损失等)。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之日起柒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和约定的拍卖佣金。成交价款不包含买受人应承担的各种税费。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略)指定。逾期未付款的,视为买受人放弃中拍权,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略)直接退到拍卖人账户)及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买受人还应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拍卖视为不成交,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附:《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标的物如果能够办理过(入)户手续,过(入)户时登记的实际面积范围与宣传面积(即评估报告面积)有出入,不保证宣传面积与过(入)户面积一致,以相关管理部门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拍卖成交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十三、拍卖成交后,所拍卖房产办理过(入)户手续时,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各自的税费,但是如果过户时产生了委托人实收房款相对应税收以外的税费,其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自拍卖成交手续交接完成之日起叁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由于买受人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房产以往所欠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其他费用、委托人或者原房主应缴纳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标的物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略)闫刘(略)3套商铺,宣传面积及房屋图片仅供参考,面积以当地房管部门实际测量为准,并以展示现状进行拍卖;房屋以委托方现场实际交接为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拍卖成交价格据实结算,
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本次拍卖房产有不动产权证书(所有房产的大证)。拍卖成交后,办理不动产权过(入)户手续时,由相关管理部门做分割。
十五、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付清后,凭付款凭证三日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委托人依据买受人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由委托人负责交接。拍卖标的交接完成后,(略)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保证金。
十六、拍卖人只对收取的拍卖佣金开具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十七、我公司作为委托人和竞买人的代理人,对委托人、竞买人和买受人的任何违法行为均不承担责任。
十八、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参与拍卖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通知竞买人。竞买人应价,将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略)
以上条款请竞买人(买受人)仔细阅读,详细了解,一经应价,即视为同意执行。

(略)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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