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隘口新材料产业园迎宾大道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发布日期:2024-06-27
所属地区:安徽 - 安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隘口新材料产业园迎宾大道建设项目((略):H7GC24A02G024)澄清如下:
(略)原招标文件内容现修改后内容
1合同专用条款:12.2预付款(略)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略)
2合同专用条款:同专用条款:(略)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开工后每月支付上一个月经核定的验收合格的工程价款的85%;(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3)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7%;(4)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合同专用条款:(略)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开工后每月支付上一个月经核定的验收合格的工程价款的85%(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进度款支付比例扣回预付款,扣完为止);(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3)经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7%;(4)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除上述内容外,此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内容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澄清为准。此澄清作为对此项目的补充,其内容为此招标项目的组成部分。
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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