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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中央储备粮盐城直属库有限公司粳稻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发布日期:2024-06-27
所属地区:江苏 - 盐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网上竞价
更新时间:2024/06/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委托,江苏粮油商品(略)场举办本次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略)
交易时间:2024年7月1日14:30
交易方式:(略)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略)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稻谷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稻谷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略)

品种:2021年产粳稻
数量:2300吨,共1个标段
质量:以卖方质量公告中库点实际的质量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如不看样视同认可库点公布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成交后自觉履行各项义务,不得对质量提出异议,不得以质量问题申请商务处理。
交易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略)/吨,竞价阶梯2元/吨,本次交易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
地点:(略)
三、参加竞价销售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略)场《地方稻谷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委托销售单位:(略)
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油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粮油;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油。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江苏粮油商品(略)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略)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略)会员的单位:(略)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略)(略)(略)1
六、交割事项:(略)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卖方库点提货,交割完成后买卖双方凭确认单到(略)场退保证金(保证金在开出库单时不冲抵货款,待合同履约结束后统一释放)。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交割期详见清单。
七、联系方式:(略)
(略)
王迪(略)
江苏粮油商品(略)场:
张明(略)
李佩璇(略)
孙先生(略)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略)
(传真)(略)(财务部)(略)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略)(略)
2024年6月27日
附件一:(略)(略)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略)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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