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一期棚改项目F-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
(略)承担其《
(略)一期棚改项目F-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将《
(略)一期棚改项目F-1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使公众对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所了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
(略)
项目位置:于
(略)规划香名街、
(略)地段
(略)域,该地块占地面积约3.31万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126°43′7.83″,45°42′25.31″.
二、调查报告主要内容
2.1用地历史及现状
2020年6月至今,该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2.2地块规划
根据委托单位:
(略)
三、调查结论
通过对F17地块环境现状和历史情况分析,其历史影像、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以相互支撑、相互印证,分析说明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目前该地块一直处于空闲闲置状态,土地开发利用方式:
(略)
污染,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环境风险可接受,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地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
(略)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现可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良好,无潜在的环境风险,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活动结束。
四、信息公示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地块负责人联系方式:
(略)
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六、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略)
单位: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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