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略)中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P
(略)005V2
项目名称:
(略)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元):600000;
采购需求:因征拆方案对部分实物指标赔偿标准没有作出细致规定,征拆时需对该部分实物指标进行物价评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移交技术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
(略)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略)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搬迁农户房屋等实物指标物价评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略)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搬迁农户房屋等实物指标物价评估: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在贵州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登记证明。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查实不属于中小企业,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6月28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5日23时59分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技术支持电话:
(略);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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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文件预览:
(略)磷煤化工一体化项目搬迁农户房屋等实物指标物价评估采购公告.pdf评估文件发售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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