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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南路1号1栋302号房屋及屋内资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发布日期:2024-06-27
所属地区:湖南 - 株洲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房屋及屋内资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公告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7月28日10时至2024年0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法院账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略)址:https://(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房屋及屋内资产(含屋内装修装饰、附属设施设备、家电及家具等,建筑面积:92.65平方米)。
评估价:29.1074万元,起拍价:29.1074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略)(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
1.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以免引发争议或诉讼。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包含标的瑕疵),对《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内容不持异议。
2.该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3.请竞买人于开拍前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5.有意参与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拍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法院不退还拍卖款,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6.买受人在收到法院过户文书后,7个工作日内到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并将替被执行人垫付税费票据缴纳至法院办理费用抵扣,逾期视为放弃权利,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竞拍前产生的物业费、水、电等欠用及未明确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4年07月26日17:00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必须依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须知的要求,提前到拍卖的人民法院申报对拍卖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及其顺序,(略),在标的物详情页中展示。(略)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08月05日前缴纳,(略)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略)支行
(略)(略)(略)
2、(略)上付款方式:(略)
付款教程: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网址:
https://(略)-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四、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申请参与拍卖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略)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略)
服务监督电话:(略)5
淘宝技术咨询:(略)
详细信息可在“(略)((略).cn)”上查询。
联系地址:(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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