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导热油炉改建项目已取得
(略))。
(略)导热油炉改建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3年9月全部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气:
锅炉以企业生产装置自产的清洁能源液化石油气/脱硫干气为燃料(以液化石油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不足时使用脱硫干气)安装低氨燃烧器,燃烧废气经40m高排气简排放,确保SO2、NOx、烟尘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略))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重点
(略)浓度限值(SO2:50mg/m3、NOx:100mg/m3、烟尘:10mg/m3)。
噪声:
对风机、泵类等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3类声环境
(略)要求。
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略))要求设置,占地面积450m,位
(略)东侧,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和贮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
(略)
环境风险防控: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其它要求:
设置环境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
(略),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若发布新的环境管理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分配总量。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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