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价格招采经办服务,
(略)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企业可随时申请,中心于每个
(略)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
(略),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办理流程
(一)
(略)。
(略)(略),进入“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产品资质库-产品认领”
(略)的产品进行认领,然后在“我的药品库”维护基础信息并提交;再在“药品招标管理-
(略)管理-
(略)申报”,
(略)的产品进行提交,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
(略)。
(略)(略),进入“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耗材产品管理-我的耗材产品”栏目,
(略)的产品进行维护并提交,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其中属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全新二级目录、价格有明显优势、更新换代、
(略)、无在线交易二级目录的产品,待公布2023
(略)产品后开放申报。
操作指南详见“
(略)专栏-服务指南”。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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