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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续聘、征集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所属地区:西藏 - 拉萨 发布日期:2024-06-27
所属地区:西藏 - 拉萨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市(地)交通运输局,有关评标专家:
为进一步充实(略)工程专家队
伍,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专家资源共享,根据《西藏(略)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略)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和专家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函〔2022〕48号,以下简称《办
法》)《关于印发〈西藏(略)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
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发改法规〔2024〕
357号,见附件1)《关于开展(略)公共资源专家库专家续聘工
作的通知》(见附件2)《关于2023年度集中征集西藏(略)
共资源交易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2024(略)
程评标专家续聘、征集和清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路工程评标专家续聘
(略)工程评标专家续聘工作依据《办法》第十五条“专家实
行聘任制,每任聘期为3年。满足相关条件且期满后可续聘”的
规定执行。经梳理,(略)工程专家共100人。
(一)续聘工作重点
1.核查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
缴纳证明、所在单位:(略)
和准确性。
2.核查评标申报专业与职称、执业资格或从业经历是否匹
配、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每个专家限定只能选一个一级类别及对
应的一个二级类别,可选对应二级类别下的两个三级类别。对不
属于本行业的专业应删除。专家工作调整,则申报评标专业应与
新就职单位:(略)
3.核查在库专家是否具备资格。一是核查专家是否属于无民
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核查专家是否因在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受过行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三是核查
专家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四是核查专家资格其他应当
清理的情形。
4.专家个人年度考核评价。专家个人在年度考核期内一次性
扣分或累计扣分达20分及以上者重点核查,具体(略)公共资
(略)推送的数据。
5.核查专家评标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招标投标项目进
行抽查,发现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故意擅离职守,违规传递评标评审信息或进行非正常
业务性沟通;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
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或无正当理由随意否决投标,或
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
(4)私下接触投标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且存在不公正评标
等违法行为,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
他好处;
(5)向招标人:(略)
示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要求;
(6)违规打探项目信息,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
(7)组建或加入微信:(略)
获取:(略)
(8)评标结果公示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评标项
目情况、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和评价结果;
(9)主动透露或泄露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
秘密以及评标评审有关情况;
(10)在合法的评标劳务费之外额外索取、接受酬劳;
(11)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续聘提交资料要求
1.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所在单位:(略)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所在单位:(略)
3.2021年至今业绩材料。
4.个人年度考核评价。
5.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6.填写2024(略)工程评标专家续聘、征集、清理登记表
(见附件3)。
(三)续聘流程。
按照交通运输厅发起-专家申请续聘(7月5日前)-行业三
级审核(7月10日前)-交易专班入库-专家正常使用的程序进行
续聘。
二、公路工程评标专家征集
(一)资格条件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行贿、受
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
3.评标专家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
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具有中级专业技术
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
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
周岁。
5.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活动,认
同《办法》的各项规定。
6.专家征集仅限西藏(略)区内专家,即社保缴纳在西藏自
治区内的单位:(略)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3项中评标专家“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领域工
作满12年,并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或取得该领域国家职业资格
满5年;评审专家“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或取得该领域国家执业资格满5年。
对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略),前款第3项所列条件可以适
当放宽,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为专家入库审查单位:(略)
条件和资格审查关。
(二)申报程序
1.选报专业
申请加入(略)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
人)应根据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及从事专业专长,明确申报方向,
按照分类标准进行申报,申请人可以在A-工程、B-货物C-服务
3个大类别中选取,确定大类别后就只能在该大类别下填报,其
中一级类别不得超过1项,二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一级类别下选
报,不得超过2项,三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二级类别下选报,不得
超过4项(二级类别下没有三级类别的,将该二级类别视同一个
三级类别)。申请人不得随意填报不具备相应评标(评审)能力
的专业不得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专家入库资格。
2.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在2024年6月30日前登录“西藏(略)公共资源
(略)”网站((略))首页,在“专家信息管
理”页面进行注册,(略)上申报流程,在线如实填报专家个人
相关信息。具体操作可参照操作手册(西藏(略)公共资源交易
(略):(略).cn/xwzxtz/36063.jhtml)进行。
3.上传申报材料
(1)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近一年内免冠彩色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或者具有同等水平证
明材料
(4)专业业绩、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自身能力的材料以及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资历证明。
(5)采用单位:(略)
织或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鉴意见。
(6)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7)填写2024(略)工程评标专家续聘、征集、清理登记
表(见附件3)。
上述材料仅提供扫描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扫描件与原件的
一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7月5(略)上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后,(略)
(地)交通运输局在7月10日前进行一级审查,厅建管处在7
月15日前进行二级、三级审查。
三、公路工程评标专家清理
(一)清理工作重点
与续聘工作重点相同。
(二)清理提交资料要求
(1)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所在
单位:(略)
(2)业绩材料。
(3)申报专业个人核查情况。
(4)个人年度考核评价。
(5)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6)填写2024(略)工程评标专家续聘、征集、清理登记
表(见附件3)。
(三)清理工作步骤
7月5日前专家将个人资料提交厅建设管理处,7月15前建
管处审核完毕。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熟悉《分类标准》((略)
站:https://(略).cn/fzggw/jgsj/fgs/sjdt/201803/t(略)
07095.html?code=&state=123)和《办法》((略)公共资源交易
(略):(略).cn/zcfgdf/27933.jhtml)。
(二)(略)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专家的准入与退出、权利
与义务、抽取使用、考评、培训、劳务费标准与发放等,按照《办
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单位:(略)
做好完善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保密安全工作。
(四)后续我厅将组织2024(略)工程评标专家培训,续
聘、新征集入库和审核清理后的专家务必参加。
专家相关政策咨询电话:
(略)(工作日9:30-13:00,15:30-18:00)
(略)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
(略)(工作日9:30-13:00,15:30-18:00)
附件:1.《关于印发〈西藏(略)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藏发改法规〔2024〕357号)
2.《关于开展(略)公共资源专家库专家续聘工作的
通知》
3.2024(略)工程评标专家续聘、征集、清理登记表
西藏(略)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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