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总行机关公有住房抢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6
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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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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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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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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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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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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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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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工期时间: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获取:
(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略)(略)年施工集中采购定点供应商名录内。
4、拟任项目负责人专业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具有五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
5、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5人,以上人员具备相关岗位证书。
7、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成交,成交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
(略)
8、不得存在或由财政部门认定存在参与人民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3)与采购人:
(略)
9、与采购人:
(略)
10、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
(略)
11、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情况;
12、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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