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文件精神,持续推动
(略)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确保2024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拟对持有资质的定点(企业)机构进行合作招募,情况如下:
一、招募施工机构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招募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机构。
二、项目内容
(一)改造对象
1.持有广西户籍;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属于困难重度残疾人,且有无障碍改造需求;
4.现住房为自有住房且在
(略)内;
5.自有住房有改造价值;
6.残疾人自愿申请。
(二)改造内容
围绕残疾人家庭出入口、地面、卫生间、厨房、卧室等重点高频生活场景,充分考虑各类残疾人需求差异,以满足残疾人居家基本需求、适度改善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为原则,以安全、方便、适宜为目标,按照“个性化改造”和“一户一策、一人一案”的要求,从2024版指导目录清单中,科学评估、合理选取符合残疾类别和无障碍需求的改造内容,精准制定残疾人家庭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内容与残疾人类别和需求相符。
(三)改造方式:
(略)
统一组织集中改造方式:
(略)
(四)开展改造工作(2024年5-11月)
县(市、区)残联应及时受理残疾人申请并组织安排入户筛查,要组建家改需求评估小组,认真开展需求评估。评估过程应充分尊重残疾人本人意见,宣传无障碍知识,普及无障碍理念,合理确定无障碍改造内容,并按需求程度从高到低排列,规范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评估表》。
(五)完成年度改造工作(2024年12月)
改造完成后,县(市、区)残联应及时组织开展验收,组建家改验收小组。为提升家改项目验收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家改验收小组参照家改需求评估小组成员组建,人数要求不少于3人(根据中国残联关于“施工和验收不得为同一家机构”的要求,家改验收小组不包括施工方和残疾人家庭)。
验收小组按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审批同意的改造内容和改造预算,组织开展检查验收,认真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表》,同步组织开展家改满意度调查(受助残疾人或监护人需对验收结果、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认真听取残疾人对无障碍改造的意见和建议。
三、招募(企业)机构资格要求:
1.施工(企业)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由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
(略)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2.施工(企业)机构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残疾人无障碍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3.施工(企业)机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有爱心和责任心,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四、招募时间
2024年6月28日-7月4日,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机构携带本(企业)
(略)五楼506室进行商谈相关工作事宜。
联系人:
(略)
(略)(略)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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