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统计局
(略)社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委托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关于进一步
(略)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略)统计局拟
(略)统计局
(略)社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委托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合同金额(元):
(略).00
中标供应商:
(略)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略)社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委托服务项目将进入第二次续签阶段,因工作需求,部分调查工作业务内容有变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在《
(略)社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委托服务项目合同(第一次续签)》基础上部分条款进行变更:1.乙方确认,因工作需求,调查工作业务内容工作量做调整,同意按《
(略)社会调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委托服务项目合同(第一次续签)》经费标准计算,第二次续签合同需核减人民币壹拾伍万壹仟叁佰陆拾元整(¥151,360),即第二次续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贰仟陆佰元整(¥1,362,600);2.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第三款第一项变更为:项目工作人员不少于11人,其
(略)统计局指定办公场所的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人员数量及质量应满足本项目的时间及质量要求,熟练使用WPSOffice等办公软件,人员确定后,未经允许不得变更;3.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第七款变更为:第二次续签服务期,以第二次续签合同约定时间为准;4.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二条第一款变更为:合同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贰仟陆佰元整(¥1,362,600),含一切税、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人力成本、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5.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二条第二款支付方式:
(略)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两年来项目整体开展情况,对调查工作进行梳理调整,部分工作业务内容有变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略)财政局
地址:
(略)
联系电话:
(略)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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