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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饶河镇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黑龙江 - 齐齐哈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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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三义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略):ZBGJ-GG(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建设1栋建筑面积631.56平方米三义红色记忆厅,配套室外广场的建筑、绿化、路灯建设。具体包括:1.红色文化广场建设。不建设广场地面,只设计广场的建筑、绿化、路灯等。2.新建建筑面积631.56平方米三义红色记忆厅。在红色文化广场建设基础上,新建三义红色记忆厅一座,进行主体项目建设、整体灯光设计改造,设计并制作三义村从事抗联活动场景及红色教育主题展示板块,购置抗联时期各类物品及实物模型,传播红色文化,助力乡村振兴。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略)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略).8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略)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略))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略)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略)(略)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或“(略)”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3)投标人不得在“(略)”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行通过《(略)》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略)
3.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略)
3.7资格审查方式:(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略)"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略)"(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及图纸(如有)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6月29日9时00分至2024年07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略)”中的《服务指南》(略)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略)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略)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略)"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略)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略)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略)
7.开标方式:(略)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略)(https://(略).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2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https://(略).cn/)上发布。
9.其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略)
9.2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0.联系方式:(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1
电子邮件:(略)@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略)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略)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略)
(略)中选择以现金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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