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零星维修施工单位: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4-JK06-F3014
三、项目概况:
工程总造价20万以下项目,基础设施日常维护、零星维护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维修、房屋改造、地面维修、防水补漏、墙面维修、吊顶维修、管线检修、围墙维修、标线(标志)维修、护栏维修更换、道路维修、室内灯具维修更换、户外照明维修更换、门窗维修更换、洁具维修更换、上下水设施维修更换、供暖设施维修更换、暖气片及暖气管道除锈刷漆、下水疏通、蓄水池清理、化粪池清理、门锁维修、家具维修、电器类维修、临时用工、工具器具材料采购、应急抢修、花卉栽种、树木栽种、草籽播种等。
交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交付(服务)地点:
(略)
本项目第1包确定3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略)
(三)单位:
(略)
(四)
(略)(
(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略).cn)列
(略)(
(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经营范围应具备绿化及绿化相关服务。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其他未说明事项应符合建设单位:
(略)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07月0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
(略)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具备绿化及绿化相关服务。
申领方式:
(略)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谈判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略):
(略)0801
要求从报价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
(略)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0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略)
(四)报价方式:
(略)
七、谈判时间、地点:
(略)
(一)谈判时间:2024年07月10日0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
(略)
八、
(略)(
(略).cn)
(略)、
(略)、
(略)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略)
1.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略)
名称:
(略)
联系人:
(略)
办公电话:
(略)4
地址:
(略)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略)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略)5
项目纪检监督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略)
3.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防范假借各种名义插手干预采购的声明
为有效防范
(略),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1.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略)
2.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3.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4.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5.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6.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
(略)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在我部采购管理部门设置1部专线电话(
(略)5),凡是本室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
(略)设置1部专线电话(
(略)),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感谢对我部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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