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一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
(略))文件精神,
(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会同有关专家学者共同编撰《
(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生动实践—阿诗玛篇》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
(略)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文稿内容:以展示“阿诗玛”作为石林孕育出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是石林少数民族优秀文化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典型实践,“阿诗玛”文化逐步实现从个性走向共性,
(略)和中华民族形象的情况。
2.具体要求:资料收集整理、书稿约50万字、配图不低于150张,结题后设计排版、
(略)出版,书籍不低于2万册。
3.工作步骤:拟按照“成立编撰小组,启动编撰工作;材料收集整理,审定编撰提纲;深入调研座谈,启动编写工作;进行图文编辑,完成初稿编写;开展相关咨询,修改完善”等程序开展编撰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0万元以内。
(二)资金来源: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
(略)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开展《
(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生动实践—阿诗玛篇》编撰项目。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
(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
(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
(略)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
(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购买方式:
(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
(略)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略)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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