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等文件,现将巴斯夫特种材料(惠州)
(略)新增年产5万吨丙烯酸胶乳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巴斯夫特种材料(惠州)
(略)(原名为:巴斯夫造纸化学品(惠州)
(略))位于
(略),其中心地理位置经纬度为:N22.763479°,E114.613752°占地面积54495.4m²,总建筑面积16673.76m²,
(略)范围内进行扩建,扩建项目为新增一套丙烯酸胶乳生产装置(产能为丙烯酸胶乳5万吨/年)。同时,新建原
(略),包含1个丙烯酸甲酯储罐、1个丙烯酸乙酯储罐、1个麦芽糊精储罐和1个乳化剂储罐:配套新建四个丙烯酸胶乳产品储罐;新增一台冷冻机、一套冷却水塔和一套烘箱;新建一间甲类危化品仓库(含危废空桶堆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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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巴斯夫特种材料(惠州)
(略)验收意见.pdf198.1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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