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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明溪县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发布日期:2024-06-28
所属地区:福建 - 三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6/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收费单位:(略)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略)
收费标准
批准收费依据
备注
(略)电大工作站
报名考试费
每生
40元
闽价费〔2007〕54号

(略)电大工作站
注册建档费
生.一次性
200元
闽价费〔2007〕54号

(略)电大工作站
本科学费
每学分
最高100元
闽价费〔2007〕54号

(略)电大工作站
专科学费
每学分
最高90元
闽价费〔2007〕54号

(略)电大工作站
补修课程考试费
生.门
40元
闽价费〔2007〕54号

(略)电大工作站
再次注册学费
生.门
50元
闽价费〔2007〕54号

(略)电大工作站
课本费(代办)
按实际收取

(略)
培训费
课时
6-9元
闽教发〔2019〕57号

(略)第一中学
普高学费
生.期
800元/生.期
明价〔2010〕19号

(略)第一中学
住宿费
生.期
200元(男)、240元(女)
明价〔2015〕08号

(略)第一中学
课本费、簿籍费(代办)
按实际收取
闽价费〔2018〕117号

(略)职业中学
住宿费
生.学年
500元
闽价费〔2012〕567号
不具备学生公寓第五档以上条件的,均按普通宿舍收费标准执行。
(略)学生实践基地
食宿费(代办)
按实际收取
闽价费〔2018〕117号

(略)公办幼儿园
省级示范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生.月
全日制:490元
明发改〔2021〕12号
1、每学期按4.5个月收取
2、小小班、早教班收费标准可上浮30%
市级示范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生.月
全日制:390元
明发改〔2021〕12号
1、每学期按4.5个月收取
2、小小班、早教班收费标准可上浮30%
县级示范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生.月
全日制:310元
半日制:260元
明发改〔2021〕12号
1、每学期按4.5个月收取
2、小小班、早教班收费标准可上浮30%
普通幼儿园
保育教育费
生.月
全日制:260元
半日制:210元
明发改〔2021〕12号
1、每学期按4.5个月收取
2、小小班、早教班收费标准可上浮30%
(略)全日制公办幼儿园
伙食费、幼儿保健费和一次性收取的床上用品、餐具、洗漱用品费(代办)
按实际收取
闽价费〔2018〕158号

(略)寄宿制公办中小学
伙食费(代办)
按实际收取
闽价费〔2018〕117号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课后服务费
生.课时
傍晚课后服务费:1.2元
明发改〔2022〕59号
根据闽教基〔2024〕4号文件精神,2024年春季学期起学校晚自习、周末和节假日服务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附件1-9:2024年度(略)(略)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依据
附件1:(略))(1).pdf
附件2:第一中学、实践基地、义务教育-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pdf
附件3:第一中学-(略).pdf
附件4:第一中学-(略)).pdf
附件5:电大-福建省物价局、(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7〕54号).pdf
附件6:(略)-福建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闽教发〔2019〕57号).pdf
附件7:幼儿园-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8〕158号).pdf
附件8:幼儿园-(略)).pdf
附件9:职业中学-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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