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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拱墅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略)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并提供非法集资线索。
举报内容: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略)
举报电话:(略)7、(略)4、(略)
特此公告!
(略)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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