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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振华小学书屋及房屋天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
2.(略):SSRY-(略)
3.采购项目名称:(略)
4.预算金额:396028.74元
5.最高限价:396028.74元(暂列金、暂估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6.采购需求:本工程为(略)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增铝合金门窗、不锈钢挡板、不锈钢护窗栏杆、不锈钢天沟、落水管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收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类型:中小微企业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略)名义进行磋商,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略)
(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质量员和施工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2024年1月-2024年6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略)
(8)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现场由采购人:(略)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略)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略)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略)
3.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略)(略)
2.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参加开标会的)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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