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2024年新疆移动投诉服务质量监测项目,
(略),
(略)。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且满足资质要求的服务提供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
(略)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4)服务地点:
(略)
(5)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以下内容:
(一)热线及投诉服务质量全过程监测;
(二)分公司投诉处理质量监测;
(三)申诉问题溯源及管控流程优化;
(四)业务办理过程体验。
具体详见公告附件《采购内容》。
包段产品名称:
(略)
包1调查咨询、服务项1.000
二、资格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人资质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投诉处理或业务流程体验优化或满意度提升或渠道服务提升等相关服务),其中每个单项合同金额或单个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5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1、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
2、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
(略)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3、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若“框架如无订单或结算单,发票中的产品明细与其对应的有效合同中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也计入业绩”。
4、有效发票累计总金额与合同总金额不一致时,以较小总金额为准;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以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
5、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
(略)
6、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7、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
(4)不存在下列情形:单位:
(略)
(5)信誉要求:须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中《经营状况承诺书》的相关要求。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在应答有效期内,且经年检合格。
2.2资格审查方式:
(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略)
3.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
(略),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略)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略)操作的咨询,
(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略)
3.4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
(略)首页下方下
(略)“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4.1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电
(略)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10时30分。
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
(略)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
(略)准时参加。
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
(略)
(略)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
(略)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5.1
(略)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
(略)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
(略)
5.4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
(略)将彻底删除。
5.5
(略)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仅在“
(略)”(http://b2
(略))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
(略)
七、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项目负责人:李永春、尉振军、李永梅、姚锐锐、邹海燕、刘丽模
联系人:
(略)
电子邮件:
(略)@163.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
(略)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略)(http://b2
(略))。除上述外,
(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
(略)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9.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单位:
(略)
9.2应答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
(略)
采购人:
(略)
2024年07月01日
采购内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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