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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香山湖管理区水塝村乡村振兴示范园区整体建设项目(软装部分)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发布日期:2024-07-01
所属地区:河南 - 信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新县香山湖(略)村振兴示(略)整体建设项目(软装部分)的潜在投标人登录“(略)(河南省·新县)((略))”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略)上投标”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HT-(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略).51元;最高限价:(略).51元;
(略)
(略)
包名称:(略)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HT-(略)
新县香山湖(略)村振兴示(略)整体建设项目(软装部分)
(略).51
(略).51
4.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4.2项目概况:包含移动家具、窗帘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4.3计划工期:2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略)和少数民(略)、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站截图和“(略)(略)站截图;
4、单位:(略)
5、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投标人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资格条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具有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略)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略)页截图);
(二)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略)
(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投标文件负全部法律责任。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参与投标,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获取:(略)
1、时间:2024年7月2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3、方式:(略)
3.1潜在供应商凭CA(略)后,(略)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略)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略)(略)通知公告栏目中《(略)数字证书(CA)(略)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3.2(略)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略)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1、时间:2024年7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略)(河南省·新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略)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略)网站首页—(略)(略)(略)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交易公告.pdf
交易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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