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
(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日10时至2024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
(略)上(法院账户名:
(略)(略)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网址:https://
(略).ht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
(略)内设定为精装修;配套设施:水、电、天然气、暖气、电梯等;用途为成套住宅。
评估价:
(略)元,起拍价:
(略)元,
保证金:
(略),增价幅度:
(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所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2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2016年8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8月5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
(略)
(户名:
(略):
(略)(略)59)
2、拍卖未成交的,
(略)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
(略)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
(略)将生成相应《
(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信息。
十四、如果买受人没有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余款,或者悔拍,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十五、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详细信息可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查询
(略)址:(https://
(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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