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东阳市吴宁街道朝阳路1号2单元105室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浙江 - 金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略)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名称:(略)
资产来源其他
(略)单独所有。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权属清晰,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记载,未显示抵押、担保等其他权利,产权清晰。至价时点,估计对象为自用,无其他特殊情况。
(略)/(略)浙(2022)(略)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划拨房屋性质其它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房屋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实际用途住宅房屋坐落(略)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36.05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4
户型(室)户型(厅)
户型(卫)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建成日期1986
租赁情况无拟售价格(万元)47.310000
使用期限说明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外墙普通抹灰,内墙刷白,门为进户压铸防盗门、普通木门,铝合金窗,水泥地面。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水电卫配套设施齐全。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周围基础设施完善,有(略)
(略)通过,道路通达度高,交通便捷。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正常
物业管理情况无
瑕疵情况现状为准。
(略)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1.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到房地产登记部门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略)
(略)
注册地(略)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A2ECJ5F5D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计价方式:(略)
转让底价(万元)47.31
是否有保留价无
价款支付方式:(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略),开户行:工行金华(略)(略)(略)),(略)径:浙交汇—(略)—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按照规定开具相关发票,一切以开票人实际开具税票时的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3.竞买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在房产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4.成交价款支付:受让方应在《房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5.受让方应确保因受让标的而转入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委托其代为支付的转让价款,来源真实、合法、合规,若由相关价款、资金引发的一切相关责任及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6.标的房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房产过户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遇税费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相关政策风险。其中标的房产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相关标准详见附件《特别事项约定》。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7.标的房产移交: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房产移交后的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费用以标的所(略)物业管理以及相关单位:(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
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略)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略)
(略)105.docx、房产交易合同(样稿).doc、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略)
手机(略)
传真邮箱:(略)
(略)网址
转让方联系人:(略)
传真邮箱:(略)
地址:(略)
(略)105.docx房产交易合同(样稿).doc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实地勘察证明.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特别事项约定.docx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