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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边境国际康养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文山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云南 - 文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WXZB-2024-02
项目概况:
(略)(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2.1(略):WXZB-2024-02
2.2项目名称:(略)
2.3采购方式:(略)
2.4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2.5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2.6建设目标:(略),旨在保障中越
高当地的医疗设施水平,促进边境和谐社会的建设。
2.7采购需求:根据建设目标和要求,(略)建设项目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8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市场调研:对(略)场进行深入调查,(略)场规模、发展动态、竞争格局等情况,为企业决策(略)场分析报告。
(2)技术分析:对相关技术进行研究和分析,评估技术应用的可行性和前景,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3)经济评估:对项目的投资成本、预期收益等进行经济评估,分析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风险水平,为企业制定投资计划提供经济依据。
(4)环境评估:对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估和预测,制定环保措施和应对方案,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5)风险评估:对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出风险防范措施,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2.9质量标准: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的基础上,按照业主的功能要求及规范深度编制可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完成立项获得主管部门的行政批复。
2.10工作周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略)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需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必须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略)(略).cn)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建筑】及相关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项目咨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略)
(4)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企业人员需是本单位:(略)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招标结束后采购单位:(略)
(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非本单位:(略)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8)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6月至今期间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略)根据情况提供);
(9)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单位:(略)
(11)近3年无不良记录承诺;近3年(2021年至今)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等行为规范,(略)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等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注:(略)发布的不良记录查询为准,招标过程中查询到的将不接收其投标申请,招标结束后采购单位:(略)
(12)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需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略)
有意向的投标单位:(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09时00分,
2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略)”等网站上发布。(略)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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