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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永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堆肥项目环评变更询价函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天津 - 天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供应商:
(略)(略))现对河北省污泥及排泄物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堆肥项目)环评变更咨询服务进行询价,诚邀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略)(略).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网站页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二、项目需求
(略)堆肥项目环评变更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批复;根据工艺变更内容调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进行备案审批;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编写验收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完成变更事项的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无异议。
三、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略)堆肥项目的相关文件(5个工作日内提供),90个工作日内完成下述各项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政府部门批复;调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取得生态环境局回执;取得变更后的排污许可证;编制工艺变更环保验收报告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完成环保验收,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无异议。如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同意可以顺延。
2、由供应商和相关部门协调召开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后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和备案表;排污许可国版证;验收报告向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纸制中文版5份及电子版。
3、供应商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编写技术质量满足相关政府主管、审批部门的要求,并对其技术可靠性负责。
5、乙方(供方)未能按照服务要求所约定的期限完成审批、验收等各项工作,供方应支付违约金10%。如超过约定期限60个工作日仍无法完成,应退还所有预付费用并且我方有权终止合作。
四、报价要求
1、响应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供应商的报价为总价,应包括:人员费用、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根据其历史报价和(略)场价格等,对于异常低价(低于其他参标人平均价格70%)可能导致影响履约的报价,供应商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有权否决该供应商。
4、所有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5、本次项目预算控制价为11万元。
五、付款方式:(略)
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费用;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并取得批复,排污许可证下证及应急预案取得备案表后支付合同额30%费用;验收报告完成后向监管部门完成备案支付合同额剩余40%。
六、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报价明细表》


(略)(略)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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