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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招标代理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深入推进落实《南沙方案》和国家、省、市、区“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工作部署,优化完善民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略)(略)民政局开展(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结合工作实际需要,为做好项目采购及有关工作,(略)询价的方式:(略)
一、询价单位:(略)
(略)(略)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略)
(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招标代理:(略)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
项目限价为42.12万元(人民币肆拾贰万壹仟贰佰元整,最终以实际结算费用为准),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标代理:(略)
(二)服务期限
自确定招标代理:(略)
(三)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1《(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招标代理:(略)
(五)其他
报价机构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即《(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招标代理:(略)
四、报价机构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含政府采购咨询服务等内容(需提供相关复印件材料);
(二)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
(三)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四)确保项目团队(不含项目负责人)配备持有技术职称成员不少于2人;
(五)具有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略)
(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承接单位:(略)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略)
五、确定承接机构方式:(略)
(一)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报价机构须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充足、合理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形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分数高者为承接机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招标代理:(略)
(三)若两家及以上报价机构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选取报价相对较低的为承接机构。若承接机构自愿放弃,依综合评分高低依次递补。
(四)报价文件应当含有目录,胶装装订成册后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照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截至报名时间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略)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请于2024年7月8日17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提供正本、副本每页及骑缝均需加盖公章)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要求:提供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略)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联系人:(略)
注:请报价机构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违反本公告要求或未按照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报价无效。报价机构对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递交方式:(略)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略)(略)民政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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