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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彭阳县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九标段至施工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 固原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宁夏 - 固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略)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监理一标段至监理三标段招标公告(略)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略)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九标段至施工十一标段招标公告(略)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略)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七标段至施工八标段招标公告(略)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略)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四标段至施工六标段招标公告(略)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略)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至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2024-07-(略)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略)耕地质量提升及生态修复项目施工九标段至施工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乡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自然资源局,估算投资4745.38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黄河流域六盘山生态(略)(宁夏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略)2023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支出资(略)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坡改梯工程建设规模11474.72亩,其中红茹河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10181.58亩、红河流域源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465.14亩、茹河上游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828亩。(1)田块整治工程:平整土地11474.72亩(含地埂),坡改梯面积9835.23亩,推移土方253.44万m?,修筑田坎34.95万m?、田埂9.05万m?;(2)土壤改良工程:土地机械深翻+旋耕9835.23亩,增施有机肥9835.23亩2950.57t,施肥标准为300Kg/亩;(3)(略)工程:新建3.5m(略)35.41km、3m(略)64.02km;(4)农田防护工程:在(略)田埂外侧种植山桃149172株、黄刺玫137697株。
(二)节水灌溉工程设计灌溉4999.46亩。(1)首部工程:新建施肥过滤房3座272.06㎡;安装施肥过滤房配套砂石+叠片过滤器5套、施肥设施5套、电磁流量计5台、机电设备和电气自动化设备,配套阀件及电力设备等;(2)(略)工程:敷设DN125-DN300mm干管27.02km、DN125mm分干管32.94km、de75mm支管36.13km、de16毛管2770.71km;新建镇墩150座、各类阀门井1156座(电磁阀(电动阀)井334座、排气阀井135座、泄水井194座、减压阀井159座、闸阀井334座)、滴灌带出地栓保护井485座;(3)(略):新建控制站3座,(略)3套及田间电磁阀、控制器、网关、气象情监测等设施设备。
(三)生态修复工程(1)造林工程:完成生态修复7536.2亩,栽植云杉160377株、紫丁香156995株,开展松土、除草、补植、病虫害(鼠害)防治等抚育管护;(2)营造林作业道建设工程:(略)12km,(略)15km。
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十一个标段,监理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施工九标段:生态修复工程(白阳镇玉洼村161.1亩;草庙乡曹川村333.6亩、丑畔村326.5亩、牛湾村265.5亩、王岔村21.5亩、新洼村334亩;冯庄乡冯庄村34.4亩、高庄村314.6亩、小寺村19.9亩、崾岘村16.4亩;孟塬乡椿树岔村116.亩;小岔乡柳湾村291.9亩;小园子林场40.1亩;草庙林场311.8亩);
施工十标段:生态修复工程(草庙林场156.9亩;交岔乡关口村1027.5亩、庙庄村384.3亩;王洼镇北洼村24.1亩、李寨村355.1亩、路寨村132.6亩;小岔乡榆树村540.9亩);
施工十一标段:生态修复工程(草庙林场1591.4亩;罗洼乡寨科村28.3亩;交岔乡东洼村15.2亩、关口村300.1亩、关台村87亩、庙庄村305.5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九标段至施工十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略)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略)
3.4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略)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7月09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略)(略)(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略)网站(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施工:中标合同金额的2%;监理: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施工九标段至施工十一标段:2024年07月24日10时00分,地点:(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略)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评标模式”,(略)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略)(略)”签到,否则视为弃标。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定标方法:招标人:(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略)(略)(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756500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756000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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