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
(略)广场(重新招标)
招标答疑
一、修改、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1、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6),其他因素,3.企业资信,“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略)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6)其他因素,3.企业资信,“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略)
2、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
(略)(6),其他因素,2.银行授信额度,“投标人提供单笔可用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额度<10亿元时,得0.5分;10亿元≤授信额度<50亿元时,得1分;50亿元≤授信额度<100亿元时,得1.5分;授信额度≥100亿元时,得2分,本项满分2分”。本项目投标限价为5.48亿,协助投融资金额为2亿元,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过高,要求的授信额度远远高于本项目需要协助融资的2亿元,违背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闽建筑〔2023〕28号),(五)规范“工程总承包+”管理,“涉及投融资、运营等其他评审事项、评审因素,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置,且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的要求!建议本项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提供累计可用银行授信额度:2亿元≤授信额度<10亿元时,得0.5分;10亿元≤授信额度<50亿元时,得1分;50亿元≤授信额度<100亿元时,得1.5分;授信额度≥100亿元时,得2分,本项满分2分”。
答:本项目投标限价为5.48亿,协助投融资金额为2亿元,关于“银行授信额度”的评分标准并未要求过高,对
(略))。因此,本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
(略)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
(略)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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