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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金泉街道金牛社区2、4组JN06(251):2023-025地块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答疑文件01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略)(略)2、4组JN06(251):(略)地块新建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答疑,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1.问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名称:(略)
回复:投标人进行报价时按给定的《投标报价格式》执行。
2.问题:专用合同(略)“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单位:(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题:专用条款(略)“工程综合验收且移交发包人指定的单位:(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题:专用条款(略)“如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持续120天以上未复工,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同目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或补偿要求,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就经发包人确认的已施工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持续120天以上,时间太长,建议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问题:专用条款(略)“A、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的50%,其余按实际进度进行支付(每月进度款中按应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50%扣回,直至扣回完)”根据文件规定,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应扣回,建议删除:每月进度款中按应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的50%扣回,直至扣回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题:专用条款(略)“(11)承包人逾期提交结算资料送发包人的,发包人有权停止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并按延期天数处予(略)~2万元/天的违约金,该款在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须在30日内完成与造价咨询单位:(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专用条款(略)“通用合同条款(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不适用于本合同。”建议修改为:通用合同条款(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适用于本合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题:专用条款25.21“装修材料应满足相应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精装修材料环保检测费(包括但不限于甲醛、苯、VOC、重金属、放射性限量等)已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总价中,不再单独计取。因精装修材料环保检测未满足相应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而引起的住户要求索赔或给发包人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专业暂估项目应由相应专业施工单位:(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题:10.专用条款26.2“工程款支付除银行转账方式:(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0.问题:附件1“保修期第两年零六个月期满,发承包双方办理完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保修工作且发承包双方完成质保金扣款结算后,发包人无息返还剩余保修金的60%,保修期第五年零六个月期满,承包人完成保修工作且发承包双方完成质保金扣款结算后,发包人无息返还剩余部分保修金。”建议:五年保修期的金额只留取防水金额部分的3%或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问题:专用条款25.22项、25.67项、25.68项均涉及未施工部分扣款,扣款方式:(略)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问题:专用条款(略)、③本项目并联并行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报送合格计量资料,发包人于14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产值审核并书面确认后,在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经审核的所有已完工程产值(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甲供材料、甲供专业工程)的80%。并联验收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手续繁琐。是否将该条支付节点调整为:③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报送合格计量资料,发包人于14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产值审核并书面确认后,在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经审核的所有已完工程产值(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甲供材料、甲供专业工程)的80%。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问题:地勘资料总图上地下室轮廓线和招标文件附件“总图.PDF”中地下室轮廓线不一致,以何为准。
回复:地下室轮廓线以“总图.PDF”为准。
14.问题: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表中,第10(略)1的内容。
回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界面划分表执行。
15.问题: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表中,第一项:土石方及支护降排水工程,总价范围含换填工程。该项目为天然连砂石地基,地基下可能存在不可预见物质条件,对承包人风险太大,能否将本工程换填项由总价包干调整为单价计价模式?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6.问题:专用合同条款(略)中(1)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承包人应无条件修正或返工,直至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10万元/次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一款项中扣除。若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承担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违约金。该项条款处罚过重,能否调整?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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