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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 保定 发布日期:2024-07-02
所属地区:河北 - 保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已由河北雄(略))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略)
项目地址:(略)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1)1#、2#、3#、4#、5#楼及周边车库、地下连通道、(略)外工程、园林景观(含园林景观照明)、园区智能化工程、(略)工程;绿色建造(三星级)、工程建设期内BIM模型搭建及技术管理应用;分包管理与配合(包含对业主独立分包及专业分包工程的管理配合、对甲供材的管理配合等);为完成相关工作所需的开孔、封堵、收口、成品保护、验收、试验、资料整理以及关系协调、手续办理等内容。最终招标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清单为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概算价为162009万元。
(2)与土护降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略)
①土护降工程施工范围:基底标高以上100cm为分界线,分界线以上的土方挖运;土方堆放、土方倒运、基坑支护、止水降水施工已进场。
②本项目施工范围:基底标高以上100cm为分界线,分界线以下的土方挖运(含人工清槽、桩间土清运)属于本项目施工范围。
2.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8058㎡,总建筑面积约195690㎡,地上建筑约12万㎡,地下建筑面积约7万㎡,塔楼建筑高度约45m,裙楼建筑高度约24m。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6年12月31日竣工。
2.6本公告为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申请人具有近五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3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公共建筑指《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略)中第(略)条: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综合建筑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3)项目经理:(略)
(4)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略)/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略)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略)
b.申请人与招标人:(略)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略)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略)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略)(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略)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略).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被本项目招标人:(略)
t.申请人被“(略)”网站((略).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u.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略)
v.申请人被雄(略)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6)j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略)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5)⑤项修改为本条)。
y.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略).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6)n项修改为本条)。
z.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略).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6)p项修改为本条)。
A.(略)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略)
B.以上s、t、u、v、w、x、y、z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s、t、u、v、w、x、y、z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略)
(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略)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4年7月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10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略)”(网址:(略))(以下简称“(略)”)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略)(略)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6日9时00分00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略)”,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略)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略)(略))、(略)(略))、(略)(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略)址(如有):/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略)
传真(如有):/
(略)址(如有):/
9.(略)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略)”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略)”或“(略)”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略)的电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略)
9.(略)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4(略)(略)(略)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略)(略)
9.5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略)”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略)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信箱:(略)@ceic.com
通讯地址:(略)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略)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略)
9.6该项目招标阶段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9.(略)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略)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略)进行咨询。
资格预审文件PDF版-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次)_资审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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