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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府城中山路海府商场一楼、二楼铺面整体招租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发布日期:2024-07-03
所属地区:海南 - 海口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7/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标的名称:(略)
(略)QY202404HN2057-2挂牌价格(万元)¥见正文
首次登载报刊点击次数
挂牌起始日期(略)挂牌期满日期(略)
标的所(略)海南省-(略)标的所属行业租赁经营
交易方式:(略)
项目
名称:(略)
(略)铺面整体招租
项目
(略)
QY202404HN2057-2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7月3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7月16日

标的简况
标的
坐落
(略)(略)
(略)
标的名称:(略)
招租层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元)
挂牌底价
(元/年)
1
(略)铺面整体招租
1-2
890
100000
(略)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每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略)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装修
期限
20天,含在合同期内
履约保证金(元)

标的
状态
租赁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房屋现状
1.(略)地带,物业价值较高,用途为商铺,总建筑面积940.92平方米,一楼建筑面积为440平方米,二楼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室内装修标准较高,周边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商业氛围浓郁,生活服务齐全、(略)经过,交通发达,地理位置较好。
租赁
用途
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或铺面用于经营机械维修、殡葬服务类、铺面不得囤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有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一切违法项目。
重大事
项说明
(略)海府商场处于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0日。签署《商铺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向招租方支付首次租金,租赁起始时间以房屋移交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为准,若交易双方取消交易,所缴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评估
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4年4月1日
评估机构
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MBOU675441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吴江晓
经济类型: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企事业单位:(略)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交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视为违约,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未竞得,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自原租赁合同期满之日起,给予原承租方20天的过渡期,新承租方的租金从20天的过渡期后起算,若原承租方竞得,一概不给予过渡期。
4.新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或铺面用于经营机械维修、殡葬服务类、铺面不得囤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有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以及一切违法项目。若因乙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新承租方承担。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6.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7.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整栋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8.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9.其他未尽事宜按《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标的
交割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
规则
1.(略)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略)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略)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略)有关《e(略)竞价交易规则》《e(略)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6.重要提醒:(略)环境,(略)络正常((略)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略)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
展示
(略)(略)
报名
时间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6日
报名
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4年7月16日17:00(略)站((略))E交(略)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略)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其它相关材料。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1.竞租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保证金将于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产交所指定交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海口分行
(略)(略)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略)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交纳。
3.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略)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合作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每间不低于(略))。

竞价安排
(略)
标的名称:(略)
竞价开始
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略)铺面整体招租
7月3日9:00
7月17日
9:00
(略)
120秒
附件
下载
海府商场合同范本(7.1).docx
承租申请表(招租类).doc
(略)络竞价须知(招租类).doc
咨询
电话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李女士(略)陈先生(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略)
单位:(略)
地址:(略)
(略)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3楼6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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