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幼儿园茗怡分园装修改造工程(
(略):DXZB-
(略))
项目所
(略):江苏省
(略)一、招标条件
(略)幼儿园茗怡分园装修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略)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幼儿园茗怡分园装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幼儿园茗怡分园装修改造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幼儿园茗怡分园装修改造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拟派项目经理:
(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略)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
(略)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
(略)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
(略)
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
(略)”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
(略)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
(略)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
(略)
(6)招标人:
(略)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
(略)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略):00递交方式:
(略)
开标时间:
(略):00开标地点:
(略)
一、
(略)幼儿园茗怡分园装修改造工程,
(略)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1.
(略):DXZB-
(略);2.建设地点:
(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拟派项目经理:
(略)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
(略)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
(略)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
(略)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
(略)
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
(略)”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
(略)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连建发〔2021〕338号执行。对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
(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单位:
(略)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
(略)
(6)招标人:
(略)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8)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
(略)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2.请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前来报名,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1)投标单位:
(略)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刘园长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系址:
(略)
联人:马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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